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灵川县五里排至潭下三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编号:GXRZGL201622)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川县三街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川县五里排至潭下三级公路改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川县五里排至潭下三级公路改建工程
项目编号:GXRZGL2016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3-584111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川县三街镇人民政府
地址:灵川县三街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毛站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穿山路64号4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灵川县五里排至潭下三级公路改建工程
2.2项目编号:GXRZGL201622
2.3建设地点:起点位于灵川县涂家附近,终点位于东党村平交口 。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
2.5建筑规模: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1+540.101,实际建设里程为1540.101米,道路设计宽为6米。
2.6工程建设内容:K0+000~K1+540.101段内的道路工程、交通标识工程、管涵工程、挡土墙工程。含道路基层及面层建设、标杆施工、交通标线布设、挡土墙、路肩、路缘石及管涵等。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完成工程施工的相应能力。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质。3.3根据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已向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报送企业基本情况材料,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以上(含C级)。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5日 08:30 至 2016年04月2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广西桂林市穿山路64号4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广西桂林市穿山路64号4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川县五里排至潭下三级公路改建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川县三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灵川县五里排至潭下三级公路改建工程
2.2项目编号:GXRZGL201622
2.3建设地点:起点位于灵川县涂家附近,终点位于东党村平交口 。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
2.5建筑规模: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1+540.101,实际建设里程为1540.101米,道路设计宽为6米。
2.6工程建设内容:K0+000~K1+540.101段内的道路工程、交通标识工程、管涵工程、挡土墙工程。含道路基层及面层建设、标杆施工、交通标线布设、挡土墙、路肩、路缘石及管涵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完成工程施工的相应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质。
3.3根据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已向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报送企业基本情况材料,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以上(含C级)。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4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广西桂林市穿山路64号4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报名获取文件:
- 授权委托书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情况表;(7)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项目总工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路桥类专业)、安全员上岗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以上人员的身份证和2016年1月~2016年3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8)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方为有效)。
上述所有证件必须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携带原件查验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外),材料齐备并合格后方可购买。
4.2 招标文件售价 250 元(不含图纸和资料费),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如有需要,招标人可提供配合。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广西桂林市穿山路64号4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 http://www.ccgp.gov.cn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zfcg.gov.cn )、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guilin.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林市穿山路64号4楼
联系人:黄工
电话/传真: 0773-5841116
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4 月 15 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灵川县五里排至潭下三级公路改建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川县三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