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合大学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定额-2016定额管理项目2(分项13)-平安校园四期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联合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联合大学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定额-2016定额管理项目2(分项13)-平安校园四期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联合大学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定额-2016定额管理项目2(分项13)-平安校园四期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6-ZB107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书玲、游聪、高雅彬
项目联系电话:010-63509799-81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联合大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
联系方式:010-649000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书玲、游聪、高雅彬、010-63509799-81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用途: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定额-2016定额管理项目2(分项13)-平安校园四期建设项目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备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7)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叁级(含)以上资质;(8)具备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资质;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评证书(EAL3)资质;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ISCCC)资质;防护设备需具备此项资质(指防护设备原厂商资质);(9)具备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防护设备需具备此项资质;(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因本项目未进行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程序,故供应商所投货物不允许使用产自中国境外的产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3.169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5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22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或2015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2014年度或2015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