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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投影机维修与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15 17: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政法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投影机维修与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投影机维修与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1641STC5034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建莉、张静、封勋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213、62688212、6268825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政法大学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10-589096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建莉、张静、封勋 010-62688213、62688212、6268825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包号

招标内容

采购预算

(万元)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简要技术要求

01

2016年投影机维修与维护

40

一年

招标人指定地点(北京市)

为学校298台多媒体投影机提供安装、拆卸、清洗、检修等维修与维护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5)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6) 投标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具有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7) 投标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具有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8) 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9)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8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09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本项目鼓励开展信用担保,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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