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番禺区气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番禺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FEGD-ZT161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3642863-82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气象局
地址:沙头街横江村景观大道5号
联系方式:彭先生020- 345111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先生020-83642863-826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序号 | 名称 | 具体配置及技术要求 | 数量 | 交货期 | 质保期 | 最高限价 | 交货地点 |
备注 |
A包 | 专业设备及其配套设施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 1年 | ¥3,930,140.66元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
B包 | 发布平台业务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 1年 | ¥800,000.00元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
备注:
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
被视为无效投标。(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 包:1)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5)《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B 包:1)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3)投标人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至少有一项属于气象专业技术类的内容,气象专业技术类包括气象信息服务、气象信息传输服务、气象信息鉴证、气象探测、天气预报、气象预报、数值预报、气候预测及气象资料分析等;4)《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原件现场查验)(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5)提供至投标截止前 3 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6)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7)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备注:①以上资料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人只可以对本项目其中一个子包进行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73.01406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8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4月18日起至2016年4月22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9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9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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