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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15 14: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CLPSP16GZ00QY3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张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765 1688-152/144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张小姐 020-8765 1688-152/144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23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

数量

中标人数量

供货期

采购预算

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1批

2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一年一签

人民币730万元/年;

人民币1460万元/两年

 

备注: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1.1.2 2014年财务报告,若投标人注册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1.1.3 提供2016年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1.1.4 提供2016年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1.1.5 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1.1.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1.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 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1.3 具有有效期内《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6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0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1 同时提供①营业执照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税务登记证三项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1.2 有效期内《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1.3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1.4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4.1.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1.4.2.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备注: 1) 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其余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2) 为了提高效率,《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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