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环境及安规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15 16: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0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环境及安规检测设备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47900020003
项目联系人:刘杰
项目联系电话:0316-5264666
采购人:廊坊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光明西道与育才路交口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5178733
代理机构:廊坊市瑞池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裕华路与八大街交口西南角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5264666
预算金额:47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5月10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4-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4-2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廊坊市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 5 号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廊坊市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开标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采购货物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3.销售商须在开标现场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报名资格审查要求:报名时须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进行初步审查,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环境及安规检测设备26台套
备注:
项目名称:环境及安规检测设备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47900020003
项目联系人:刘杰
项目联系电话:0316-5264666
采购人:廊坊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光明西道与育才路交口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5178733
代理机构:廊坊市瑞池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裕华路与八大街交口西南角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5264666
预算金额:47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5月10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4-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4-2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廊坊市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 5 号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廊坊市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开标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采购货物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3.销售商须在开标现场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报名资格审查要求:报名时须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进行初步审查,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环境及安规检测设备26台套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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