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西藏自治区监测井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西藏自治区监测井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西藏自治区监测井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HC-XZZB-201604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红艳
项目联系电话:0891-635384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地址:拉萨市贡布塘路9号
联系方式: 张红艳 0891-635384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冷正华 0891-6824342
代理机构地址: 拉萨市雪新村社会福利院内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
西藏自治区监测井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水利部水文局(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委托的招标人: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以下简称“委托招标人”)委托,对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西藏自治区监测井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愿意承担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
一、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投资。
二、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2015]1282号)和《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总[2015]250号)基本同意报送的项目初步设计。工程总体建设任务为:建设国家地下水监测中心1个、流域中心7个、省级(含新疆建设兵团)监测中心和信息节点63个、地市分中心280个;监测站点共计20401个、相应配套地下水位信息自动采集传输设备20401套等;该工程总投资为222218万元,其中水利部门110262万元,监测站点10298个。
本标段的建设内容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的一部分,即 西藏自治区监测井建设工程,投资金额为 264.76万元 。本标段的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监测站共 55 处,改建监测站5处,监测站附属设施(水准点、标示牌、井口保护设施)建设60处。
三、招标内容
1、新建监测井共 55 处,分布在 拉萨、山南、林芝、日喀则、那曲 。钻探总进尺共 1830 米,管材类型 外径146mm无缝钢管,建设内容包括:地下水监测井成井、抽水试验、岩土样采集与试验、施工临时工程、施工占地环保工程等。具体见第六篇“技术条款”第4条估算工作量,表4-1新建监测井工作量。
2、改建监测井5处,分布在拉萨市,建设内容包括:井口维修、洗井清淤、抽水试验等。
3、附属设施建设:水准点60处,标示牌60处,井口保护设施60处。
4、占地
做好每个监测站占地、施工占地及施工道路等有关工作,提交监测站占地协议(特殊情况另行说明)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 环境保护
通过规范、优化工程建设工艺,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 计划工期:18个月
- 计划开工日期:2016 年 5 月21日
- 计划竣工日期:2017 年11月20日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一项资质条件:
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业务范围: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乙级及以上或地质钻探:甲级及以上)。
3. 投标人若为企业,提供最近三年(2012年~2014年)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提供最近三年(2012年~2014年)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工程勘察和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应符合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3 年1月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有类似工程(打井工程或地质勘探)业绩且工程质量合格及以上,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建设的能力;
5. 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期向前追溯三年)没有被依法认定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应提交其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按本规定提交相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按否决处理。
五、投标报名须知
- 本次招标将采用资格后审;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4 月 15日至2016年4月21日止,每天上午9时30分至 13时00分 ,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 投标报名地点: 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 投标报名须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于投标报名时获取,招标文件售价1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为 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6年5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开标地点: 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会议室 。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网、西藏自治区水利网、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商报、拉萨晚报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委托招标人名称: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地 址:拉萨市贡布塘路9号
电 话:0891-6353848
传 真:0891-6353896
联 系 人: 张红艳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拉萨市雪新村社会福利院内
电话:0891-6824342
传真:0891-6709631
联系人: 冷正华
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 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分公司
开 户 行:建行拉萨北京中路支行
账 号:54001013636053003528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业务范围: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乙级及以上或地质钻探:甲级及以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4.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5日 09:30 至 2016年04月2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1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报名时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
西藏自治区监测井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水利部水文局(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委托的招标人: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以下简称“委托招标人”)委托,对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西藏自治区监测井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愿意承担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
一、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投资。
二、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2015]1282号)和《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总[2015]250号)基本同意报送的项目初步设计。工程总体建设任务为:建设国家地下水监测中心1个、流域中心7个、省级(含新疆建设兵团)监测中心和信息节点63个、地市分中心280个;监测站点共计20401个、相应配套地下水位信息自动采集传输设备20401套等;该工程总投资为222218万元,其中水利部门110262万元,监测站点10298个。
本标段的建设内容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的一部分,即 西藏自治区监测井建设工程,投资金额为 264.76万元 。本标段的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监测站共 55 处,改建监测站5处,监测站附属设施(水准点、标示牌、井口保护设施)建设60处。
三、招标内容
1、新建监测井共 55 处,分布在 拉萨、山南、林芝、日喀则、那曲 。钻探总进尺共 1830 米,管材类型 外径146mm无缝钢管,建设内容包括:地下水监测井成井、抽水试验、岩土样采集与试验、施工临时工程、施工占地环保工程等。具体见第六篇“技术条款”第4条估算工作量,表4-1新建监测井工作量。
2、改建监测井5处,分布在拉萨市,建设内容包括:井口维修、洗井清淤、抽水试验等。
3、附属设施建设:水准点60处,标示牌60处,井口保护设施60处。
4、占地
做好每个监测站占地、施工占地及施工道路等有关工作,提交监测站占地协议(特殊情况另行说明)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 环境保护
通过规范、优化工程建设工艺,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 计划工期:18个月
- 计划开工日期:2016 年 5 月21日
- 计划竣工日期:2017 年11月20日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一项资质条件:
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业务范围: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乙级及以上或地质钻探:甲级及以上)。
3. 投标人若为企业,提供最近三年(2012年~2014年)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提供最近三年(2012年~2014年)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工程勘察和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应符合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3 年1月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有类似工程(打井工程或地质勘探)业绩且工程质量合格及以上,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建设的能力;
5. 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期向前追溯三年)没有被依法认定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应提交其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按本规定提交相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按否决处理。
五、投标报名须知
- 本次招标将采用资格后审;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4 月 15日至2016年4月21日止,每天上午9时30分至 13时00分 ,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 投标报名地点: 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 投标报名须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于投标报名时获取,招标文件售价1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为 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6年5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开标地点: 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会议室 。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网、西藏自治区水利网、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商报、拉萨晚报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委托招标人名称: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地 址:拉萨市贡布塘路9号
电 话:0891-6353848
传 真:0891-6353896
联 系 人: 张红艳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拉萨市雪新村社会福利院内
电话:0891-6824342
传真:0891-6709631
联系人: 冷正华
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 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分公司
开 户 行:建行拉萨北京中路支行
账 号:54001013636053003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