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嘉善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嘉善县粪便无害化处理运维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嘉善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就嘉善县粪便无害化处理运维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XQQ2016004(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嘉善县粪便无害化处理运维项目(第二次),详见招标需求,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50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服务能力
2)、具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生活污水处理三级及以上资格。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1018号6楼626室
3.咨询服务费:500元
七.投标地点: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1018号6楼620室(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开标地点: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1018号6楼620室(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收款人账户;
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转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形式;
收款人名称: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嘉善分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魏塘支行;
银行账号:193311 0104 0002 566;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具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生活污水处理三级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及投标人领取标书时应出示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提供原件备查):1、报名表(网址:http://www.jszbw.com,下载嘉善县政府采购投标报名表)
2、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生活污水处理三级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报名和领取标书者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如委托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其他所需特定资料。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嘉善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单位联系人:傅琦
联系电话: 0573-84283129
代理机构名称: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3-84227073 传真:0573-84227073
附件信息
查看原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