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专用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14 18: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6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专用物资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43330030010
项目联系人:马飞、孙春阳
项目联系电话:0317-4637605
采购人:献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献县东升路与平安大街交叉口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4611276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958926
预算金额:68.948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4月26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4-1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4-2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献县办事处(献县本斋南路新华书店西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资信良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证照齐全、有效并具备供货能力;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技术实力、规范化的售后服务。5、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第一标段另需(农药三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肥料登记证 ) 第二标段和第三标段另需(生产许可证)报名要求: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b.税务登记证;c.组织机构代码证;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e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f农药三证g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证件不全视为无效。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项目名称:专用物资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43330030010
项目联系人:马飞、孙春阳
项目联系电话:0317-4637605
采购人:献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献县东升路与平安大街交叉口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4611276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958926
预算金额:68.948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4月26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4-1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4-2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献县办事处(献县本斋南路新华书店西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资信良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证照齐全、有效并具备供货能力;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技术实力、规范化的售后服务。5、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第一标段另需(农药三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肥料登记证 ) 第二标段和第三标段另需(生产许可证)报名要求: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b.税务登记证;c.组织机构代码证;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e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f农药三证g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证件不全视为无效。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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