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80万元(不含8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设计服务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隆安县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隆安县80万元(不含8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设计服务定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隆安县80万元(不含8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设计服务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GXTZ-ZB-2016第(00279)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毅
项目联系电话:0771-55086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隆安县财政局
地址:隆安县蝶城路
联系方式:成工 0771-65310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覃毅 0771-5508611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2-1号新城国际130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公告。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A分标:国内独立法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丙级(含丙级)以上的工程设计企业; B分标:国内独立法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丙级(含丙级)以上的工程设计企业; C分标:国内独立法人,具有水利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丙级(含丙级)以上的工程设计企业; D分标:国内独立法人,具有公路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丙级(含丙级)以上的工程设计企业。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4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2-1号新城国际1302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④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注:以上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4层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