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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抚澄河河道综合管护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14 16: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澄江县抚澄河河道综合管护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泷溪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澄江县河道灌排管理中心的委托,对澄江县抚澄河河道综合管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进行投标。
2.1招标编号:LX2016-ZB-CG001
2.2项目概况:抚澄河位于云南省澄江境内,河道从澄江县西北角绕过县城,到达南边的抚仙湖。整段河道全长8.57公里,分为上、中、下三段河道,上段河道从水库坝脚到龙溪路,长3.15公里;中段河道从龙溪路路口到小里村,长2.52公里;下段河道从小里村一直延伸到抚仙湖,长2.8公里。
2.3管护范围:清理抚澄河河道中的杂草,打捞河道中的漂浮物;及时清运河道内的淤泥;确保河道通畅、水体洁净。对河岸及道路进行清扫,确保河岸、路面的清洁;宣传教育并制止周围企业、群众倾倒垃圾和排放污水进河道。对对河道两岸绿化进行除草并补栽绿化树;修剪现有的绿化带,使之形成景观;对绿化开展浇水施肥等养护工作。对抚澄河岸边公厕及沿岸所有设施进行管护。
2.4管护周期:壹年。
2.5采购预算:约56万元。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的: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1)具有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信誉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苗木管护类或清扫保洁服务类,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2—201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无任何违约行为,无诉讼和不良行为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企业所在地或玉溪市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证件不真实或提供假证,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2016 04 14 日至 05 04 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周末除外)在 云南泷溪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玉锦园B3栋五楼(玉溪三中斜对面东风商务楼旁))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每份 600.00元(陆佰元整)不进行邮售,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 05 06 9 00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澄江县凤翔路北14号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16 05 06 9 00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澄江县凤翔路北14号 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参加此次投标的供货商,必须在开标前1日按如下开户行和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本地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外地采取网银转账形式,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递交投标文件时携带相关证明到交易中心开具收据)。未获成交资格或成交后已完成有关合同的,请带齐有关证明到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款。
开户行:澄江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号:6800 0158 5308 2012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招 标 人:澄江县河道灌排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1398774489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泷溪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师
联系电话:0877-2667798
    箱:3193478280@qq.com
    址: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玉锦园B3栋五楼(玉溪三中斜对面东风商务楼旁)
二○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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