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船舶及岸基设施委托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船舶及岸基设施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GXZH2016HW030;采购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60407]-5292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服务时限
1. 项目名称: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船舶及岸基设施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2. 内容:执法船、玻璃钢快艇、行人钢质栈桥及相关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要求)。
3. 预算金额: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4. 服务时限:1年(2016年6月1日---2017年5月31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副本复印件)。
2、持有水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水路运输许可证》或者《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持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拟派人员至少配置6名船员(包括1名船长,3名驾驶员,1名轮机长,1名轮机员)。其中1名船长具备小海船或丁类三等船长适任证书,并具有高速客船特殊培训证书;其中1名驾驶员具备小海船,或丁类三等三副及以上适任证书;另外两名驾驶员具备小海船或者内河驾驶员(驾机员)适任证书;1名轮机长具备丁类三等轮机长适任证书和高速客船特殊培训合格证书;1名轮机员具备丁类三等三管轮及以上适任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复印件。
5、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保证书)。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处理: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14日至4月21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三楼)。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1-4项资料要求。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6日09:40-10: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5月6日10:0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号开标室(体育中心东北侧)。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地址:珠海市上冲交通综合管理大楼
联系人:杨小姐 0756-863350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三楼 邮编:519000
联系人:刘先生2625399(项目咨询)
赵小姐(标书售卖)2625188、代小姐(保证金事项)2625188
传 真:0756-2625833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梅华西路支行
户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香洲分公司
银行账号:66916414371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珠海星园路支行
户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香洲分公司
银行账号:644462287236
3、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联系人:孙先生、吕先生;联系电话:2602071、2602079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