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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大新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14 16: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大新县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新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新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GXJT-ZSYFZ[2016]0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318675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新县水利局

地址:崇左市大新县养利路458号

联系方式:黄 工0771-36281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0771-3186753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明秀东路238号地委大院社保楼五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范围: 大新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报告、施工图设计图及预算)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工程勘察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编制、设计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5日 16:30 至 2016年04月2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意向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由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备验。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7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7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新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发改农经[2016]172号文下达了通知。项目法人为大新县水利局,招标人为大新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崇左市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崇水招〔201611号,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大新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计

 2.1.2招标编号:GXJT-ZSYFZ[2016]023

 2.1.3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自治区本级和市县配套资金。

 2.1.4建设地点:广西崇左市大新县境内。

2.1.5工程规模:设计费约为68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 大新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报告、施工图设计图及预算)。

 2.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设计服务期:

(1)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文件,完成初步设计报告。

(2)在上级部门对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批复后20天内,提交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从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及壹年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5.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5.1.资质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级或乙级以上、工程勘察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编制、设计能力。

5.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前5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人饮工程)的勘察设计的业绩(勘察设计业绩须为同一个工程项目,且需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5.4.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原件在开标会时核查(并将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5.5.其他要求:

5.5.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综合评分法评标。

投标人资格审查内容以本款规定的内容为准。投标人资质(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不合格。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发售时间: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9(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6.2发售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

6. 3发售人负责人:覃工(以实际发售人为准),联系电话:0771-3186753

6. 4发售方法: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意向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由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备验。

6.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

6.6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6.7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7.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崇左市交易中心网、广西建通投资集团网上发布。

9. 截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517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至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由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签收。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不予受理。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6年517日上午10时00分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公开开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新县水利局  

地 址:崇左市大新县养利路458号

邮 编:532300 

联系人:黄 工

电 话:0771-3628113

传 真:0771-362907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明秀东路238号地委大院社保楼五楼

邮   编:530000

联系人:黄工

电   话:0771-3186753

传   真:0771-3186754

电子信箱:gxjtyf@163.com

网   址:http:// www.gxjt.net                          

  

 招标人:大新县水利局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16年4月14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大新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发改农经[2016]172号文下达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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