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探矿仪器专业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14 09: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探矿仪器专业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探矿仪器专业设备采购项目已由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批复文件(项目采购X[20160329]-0314号)批准,招标人为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资金来源为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和自筹资金,出资比例公共财政预算资金85%,自筹资金1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批复文件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探矿仪器专业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 LNFYZBDL-JL16-073C
2.3招标范围、用途:探矿仪器专业设备采购。
2.4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3081号。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2.7资金来源: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和自筹资金。
2.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3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完成过三项及以上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业绩。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材料加盖专用章):
4.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1.2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文件。
4.1.3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
4.1.4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完成过三项及以上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和项目验收单。
4.1.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1.6检察院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7开户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文件及银行开户许可证。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4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5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5.2开标时间为2016年5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3081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431-8566463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以西富苑盛世城E栋十二层
联 系 人:王经理 孙经理
电 话:0431-8080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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