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盘县乡镇污水处理购买服务项目二标段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14 08: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1、项目名称:盘县乡镇污水处理购买服务项目二标段
  • 2、项目编号:DXPXCG2016-001
  • 3、项目序列号:DXPXCG2016-001
  • 4、项目联系人:李文华
  • 5、项目联系电话:0858-3126644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原四格乡、老厂镇、坪地乡、大山镇、新民乡、英武乡、水塘镇、民主镇等8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工作筹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及相关手续的报批。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111,000,000元
    •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盘县四格镇、老厂镇、坪地乡、大山镇、新民乡、英武镇、水塘镇、民主镇;
    •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自行踏勘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5.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5.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 (2)特殊资格要求
                  5.9、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10、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04-14 09:00:00至2016-04-22 17: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遵义路65号)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下载获取
    • (4)投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6-05-11 09: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05-11 09:30:00
  • 12、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遵义路65号)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80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6-04-23 09:00:00至2016-05-11 09:3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支票、电汇、网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
      • 帐  号:0109001400000182
  • 14、PPP项目:
    •   是否联合体::
    •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
    •            
    •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15、采购人名称: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地址:盘县红果镇
    •   项目联系人: 李文华
    •   联系电话: 0858-3126644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贵阳市公园南路华亿大厦21-9
    •   项目联系人: 黄思喆
    •   联系电话: 0858-3688609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附件:
  •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