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东苑社区公租房二期乘用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平原县东苑社区公租房二期乘用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平原县东苑社区公租房二期乘用电梯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DZLJ-2016-036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1 | 东苑社区公租房二期乘用电梯采购13台 | 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所采购设备的生产或供货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应服务; 3、投标人如为电梯制造商,需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A级(曳引式客梯); 4、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对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其代理电梯的制造商须满足第3条之规定。 5、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电梯施工类别包含安装维修改造,级别为C级及以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99万元 |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4月13日至2016年4月19日上午9:00---下午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报名窗口
3.方式:现场出售
4.售价:200元人民币/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不邮购。
五、报名时所需提供资料:
1.①营业执照;②税务登记证;③组织机构代码证;④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⑤制造许可证(制造商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⑥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⑦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 《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前电话联系,格式由代理机构提供)。
3.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手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6 年5月6日下午14时00分至 2016 年5月6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6 年5月6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开标室
八、招标人:平原县房产管理中心 地 址:平原县平安西大街12号
联系人:柴先生 联系电话:13573490777
九、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兴路1400号
联 系 人:邹先生 王女士 联系电话:0534-2581511 18353460325 15505344007
十、监督单位: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4-4212123
十一、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和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