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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东苑社区公租房二期乘用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13 20: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平原县东苑社区公租房二期乘用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平原县东苑社区公租房二期乘用电梯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DZLJ-2016-036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1

东苑社区公租房二期乘用电梯采购13

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所采购设备的生产或供货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应服务;

3、投标人如为电梯制造商,需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A曳引式客梯)

4、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对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其代理电梯的制造商须满足第3条之规定。

5、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电梯施工类别包含安装维修改造,级别为C级及以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9万元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16413日至2016419日上午9:00---下午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报名窗口

3.方式:现场出售

4.售价:200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不邮购。

五、报名时所需提供资料:

1.①营业执照;②税务登记证;③组织机构代码证;④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⑤制造许可证(制造商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⑥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⑦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 《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前电话联系,格式由代理机构提供)

3.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手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套。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6 5月6下午1400分至  2016 5月6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6 5月6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开标室

八、招标人:平原县房产管理中心                地  址:平原县平安西大街12号

    联系人:柴先生                            联系电话:13573490777

九、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兴路1400

联 系 人:邹先生  王女士         联系电话:0534-2581511  18353460325  15505344007

十、监督单位: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4-4212123

十一、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和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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