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南京航道局九江航道管理处2016年船舶燃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长江南京航道局九江航道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江南京航道局九江航道管理处2016年船舶燃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江南京航道局九江航道管理处2016年船舶燃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JJS2016-0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荣
项目联系电话:0792-843619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江南京航道局九江航道管理处
地址:九江市浔阳区滨江路81号
联系方式:陈荣 0792-84361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珊珊 15879287773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长虹大道32号(建设局九楼招标代理中心)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长江南京航道局九江航道管理处2016年船舶燃料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招标人为长江南京航道局九江航道管理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名称:长江南京航道局九江航道管理处2016年船舶燃料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
序号 |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产品规格 | 总预算 (万元) | 技术 要求 |
1 | JJJS2016-022 | 柴油 | 0# | 119 | 详见招标文件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投标人须具有长江中下游(上巢湖至下游马当矶)水上加油的实力条件及资质,拥有成品油批发或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柴油,汽油)、加油船舶水路运输许可证。(3)投标人须与大型炼油厂具有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长期稳定的以合理优惠的价格采购燃料。(4)投标人须在长江中下游(上巢湖至下游马当矶)有水上加油站点(两个或以上),或拥有自有(或租赁)供油船舶且吨位不小于300总吨,经海事部门备案,符合海事部门的安全及其他要求,在长江中下游(上巢湖至下游马当矶)能按照合同约定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为招标人提供燃料加装供应,并在供货时提供油品出厂检测报告,保证油品质量合格,计量准确。(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资格要求所需证明文件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4日 09:30 至 2016年04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市民服务中心(八里湖大道 166 号)东楼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4月14日~4月20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携带法人证书或法定授权委托书、来人身份证和上述资格材料复印件至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只有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才能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市民服务中心(八里湖大道 166 号)东楼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 标 人:长江南京航道局九江航道管理处
地 址:九江市浔阳区滨江路81号
联 系 人:陈荣
电 话:0792-8436199
招标代理: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长虹大道32号(建设局九楼招标代理中心)
邮 编:332000 联 系 人:许珊珊
联系电话: 0792-8983328、15879287773
传 真:0792-8983575
电子邮箱:JJDLZX@126.com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4月14日~4月20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携带法人证书或法定授权委托书、来人身份证和上述资格材料复印件至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只有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才能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6年5月5日9:30 时(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市民服务中心(八里湖大道 166 号)东楼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7、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