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消防支队、武警支队及山东边防总队训练基地基础配套(燃气)工程招标公告
东营消防支队、武警支队及山东边防总队训练基地基础配套(燃气)工程招标公告
东建招公字2016第2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营消防支队、武警支队及山东边防总队训练基地基础配套(燃气)工程已由 东营市发改委 以 东发改投资【2016】1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东营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东营消防支队、武警支队及山东边防总队训练基地基础配套(燃气)工程 ;
建设地点:东三路以东,奥体路以北;
工程规模:敷设燃气管线约3783米、安装配套附属设施等;
计划投资: 施工约312万元,监理约10.3万元 ;
计划工期:约30天 ;
2.2招标范围
施工招标范围: 施工蓝图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监理招标范围: 全部施工阶段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
标段划分 : 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相应级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类)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 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应与投标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且有社会保险关系。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与投标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且有社会保险关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后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得更换。
4.投标报名
2016年4月13日至2016年4月19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者,投标人自行关注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www.dyjs.gov.cn)。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东营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辽河路115号 地 址:东营区东二路276号
邮 编: 邮 编: 257091
联 系 人:杨发军 联 系 人: 马女士
电 话:18005469873 电 话: 6098171
电子邮件:dysgqz@163.com 电子邮件:zfcgzxcgyb@163.com
监督机构: 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46-7768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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