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明县第一中学新校区课桌凳、公寓床 及四门柜采购招标公告
山东省东明县第一中学新校区课桌凳、公寓床 及四门柜采购招标公告
山东省东明县第一中学新校区课桌凳、公寓床及四门柜采购经有关部门批准,已具备采购条件。受东明县第一中学的委托,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生产企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人:山东省东明县第一中学
二、招标代理机构: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招标项目名称:山东省东明县第一中学新校区课桌凳、公寓床及四门柜采购
四、项目编号:DSZBGK2016-026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项目内容、数量及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 量 | 单 位 |
1 | 学生钢木课桌凳(单人) | 2500 | 套 |
2 | 学生公寓钢木双层床 | 2400 | 张 |
3 | 四门柜(铁皮) | 1200 | 个 |
说明:1、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样品。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2、质保期五年(质量保证期内,除人为因素损坏外,全部免费维修);货款分三年付清,每年10月份支付,。
3、采购项目为学校急需设施,今年七月底前安装完毕,所需资金为学校自筹,鉴于学校资金紧张,所以要求潜在供应商全部垫资。采购人为确保学生的使用安全,要求供应商在质保期内有一至两名维修人员常驻山东省东明县第一中学,根据招标人要求定期巡检并及时维修,工资、食宿费用均有供应商负担。
七、潜在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所采购本项目的内容;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技术、货物和专业团队,具备承接大批量课桌凳、学生公寓设施及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到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自行查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供应商报名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税务登记证 ; 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
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有意向者即日起,请于2016年4月13日至2016年4月19日每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并附二份按顺序简装的加盖单位公章(红色)的复印件供备案,到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菏泽市解放南街市水利局对过)报名,过期不予办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不齐全者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包(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邮寄费,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注: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为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十、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省东明县第一中学
联系人:文先生 电话:0530-7152605
邮 箱:dmyzwbj@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530-5929996
范女士 电话:0530-5920090
邮 箱:邮箱:hz5920090@163.com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菏泽牡丹支行
帐 号:1609010009200074153
十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