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市政道路改造提升-三条明水沟交通桥改造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河口区市政道路改造提升-三条明水沟交通桥改造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和顺源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
代理机构名称: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100米路北)
工程名称:河口区市政道路改造提升-三条明水沟交通桥改造工程监理
工程编号:2016-62号
招标范围:监理为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工程规模:本工程已经东河发改立项[2016]12号文批准建设。对河滨路、黄河路、渤海路三条明渠在挑河处强排泵站闸门进行密闭改造;对三条明水沟清淤疏浚,倒虹吸出口及末端挡墙护砌,新建盖板涵桥9座、宽6.2米。其中,黄河路6座、渤海路3座。监理计划投资16万元。年度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为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区政府投资。
工程地点:河口城区。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16日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企业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1月16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在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100米路北)进行现场报名。其中2016年4月12日、4月13日(每天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同时在东营市河口区有形建筑市场(河口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6楼608房间)进行现场报名,否则该报名无效。
报名工程施工监理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网上报名凭证打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份。
备注:
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参保人员社保查询信息,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2.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2015年5月1日(含)至2016年3月31日(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4.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16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其中2016年4月12日、4月13日(每天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同时在东营市河口区有形建筑市场(河口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6楼608房间)公开接受企业报名。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100米路北)或东营市河口区有形建筑市场(河口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6楼608房间)。
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贰佰元整(¥200元),售后不退。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市建设信息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黄河口网发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46-8338187 15305460672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河口区监察局、河口区审计局、东营市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3660127 3652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