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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2015年人口核减结余资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12 23: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平县东平湖移民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县东平湖移民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项目编号:SDTADP2016-0174

2.2本项目位于泰安市东平县老湖镇、州城街道办事处,建设内容主要有包括服装加工园、渔网具加工、特种动物养殖配套等工作组成。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39.4394万元(其中,一标段控制价为人民币475.7508万元;二标段控制价为人民币263.6886万元)。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东平县移民后期扶持2015年人口核减结余资金州城街道孟庄服装加工园项目;

第二标段:东平县移民后期扶持2015年人口核减结余资金老湖镇辛店铺渔网具加工、西三村特种动物养殖配套项目。

投标单位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一标段150日历天,二标段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同时具备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能力;

3.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投标人须具有山东省水利厅出具的农民工工资担保缴纳证明。

3.5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或单位注册地检察院出具)

(5)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3日至2016年4月 2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山东省水利厅出具的农民工工资担保缴纳证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虎山路37号(泰山区检察院南邻三楼))报名,并在《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通过CA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5日9时00分,地点: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厅(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3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平县东平湖移民管理局

  址:东平县佛山街26号

  编:271506

联 系 人:许科长

电  话:0538-2873916

电子邮件:635391617@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虎山路37号(泰山区检察院南临三楼)

    编:271000

项目经理:李凤

    话:15305382133

    真:0538-8267708

电子邮件:sdzb-999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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