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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海南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评估)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12 16: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南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评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南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评估)

项目编号:HNGP2016-000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898-6652985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联系方式:蔡先生0898-653813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名称:海南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评估)项目

2、数量:海南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评估)项目1项

3、预算金额:无预算

4、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2家评估单位,为海南省省直机关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提供鉴定评估及相关服务的定向服务。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00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00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年12至2016年2月连续3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00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12至2016年2月连续3个月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00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005、投标人(包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结果,加盖公章。)006、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007、外地投标人须在海口市具有分支机构作为长期服务机构(提供工商注册证明资料加盖公章)。00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00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2日 16:30 至 2016年04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218.77.183.217:7001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线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4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4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必须在海南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218.77.183.217:7001)中注册并备案通过,并到海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然后登陆海南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2、海南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注册及安全锁办理详见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关于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注册及安全锁办理的通知》。

3、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于每周五下午15:00举办海南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培训,各潜在供应商可参加培训,联系电话:0898-66529825。

4、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海南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218.77.183.217:7001,电子投标文件包含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向采购中心递交一正三副纸质投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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