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临沂市郯城县李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工程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临沂市郯城县李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涉及李庄镇沙墩村、张场村、金柳村、凤凰墩村、官庄村、前宅村、后宅村、大塘村、黄岭村等九个行政村,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1.2万亩,总投资约1677.7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是防渗渠及渠系建筑物、沟渠河道疏浚、输变电线路工程、小型蓄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本项目为临沂市郯城县李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节余工程,总投资约236.56万元。
2、工程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
3、工程地点:郯城县李庄镇境内。
4、标段划分:不划分。
5、工期: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计划编号:TC2016086
六、投标人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下列情况或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查实报名无效,招标资料费用不退:
(1)被法院、建设、水利、道路、国土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2)以往承担的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竣工验收不合格的;
(3)有转包项目工程行为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 4 月13日至2016年4月19 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郯城县东城新区天元郯城综合服务中心西辅楼三楼,报名前提前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售价:300元/份,凡已售出的采购文件资料,由投标人自行保管,其付出费用不予退回。
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复印件装订三册且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质证书;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