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魏氏庄园消防设施工程
惠民魏氏庄园消防设施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惠民魏氏庄园消防设施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合格的施工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YGZDHM-JZ-2016-010
2、工程名称:惠民魏氏庄园消防设施工程
3、建设规模:面积32543平方米
4、建设地点:惠民县魏集镇魏氏庄园
5、招标范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电话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消防泵房设备及消防水池建设、消防控制中心建立及装修等工程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系统试运行、相关部门检测验收以及系统保修等全部费用。
6、计划投资:约600万元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山东省文物局文博系统施工备案证明文件。
3、拟投报的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书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有工程技术中级或以上职称。
4、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技术中级或以上职称。
5、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6、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04 月 12 日至2016年 04 月 18 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滨州市黄河五路504-8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 04 月 12 日至2016年 04 月 18 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投标企业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人证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一套,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滨州市黄河五路504-8号)领取招标文件,逾期概不发售。
2、本工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3、本工程 不 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05 月 03 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山东省惠民县武定府路98号武定府大酒店。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体
1、《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2、《惠民县政府采购网》(http://zfcg.huimin.gov.cn/)。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民县文化新闻出版局
地 址:惠民县故园路21号
联系人及电话: 王世民 1875430759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滨州市黄河五路504-8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 0543-3081799
2016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