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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郯城县李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12 16: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人:郯城县李庄镇人民政府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临沂金恒盛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红旗路金鼎国际

联系人:安工   联系电话:13505498194

  1. 项目名称:临沂市郯城县李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工程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临沂市郯城县李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涉及李庄镇沙墩村、张场村、金柳村、凤凰墩村、官庄村、前宅村、后宅村、大塘村、黄岭村等九个行政村,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1.2万亩,总投资约1677.7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是防渗渠及渠系建筑物、沟渠河道疏浚、输变电线路工程、小型蓄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本项目为临沂市郯城县李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节余工程,总投资约236.56万元。

        2、工程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

        3、工程地点:郯城县李庄镇境内。

        4、标段划分:不划分。

        5、工期: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计划编号:TC2016086

    六、投标人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下列情况或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查实报名无效,招标资料费用不退:

    (1)被法院、建设、水利、道路、国土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2)以往承担的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竣工验收不合格的;

    (3)有转包项目工程行为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 4 月13日至2016年4月19 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郯城县东城新区天元郯城综合服务中心西辅楼三楼,报名前提前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售价:300元/份,凡已售出的采购文件资料,由投标人自行保管,其付出费用不予退回。

    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复印件装订三册且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质证书;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6、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7、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管理班子成员(五大员)须提供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5年度,凭据需明确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8、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9、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起至今)农田水利工程同类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不少于200万元)。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5月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郯城县东城新 区天元郯城综合服务中心西辅楼三楼)。

九、本项目联系人:安工    电话:13505498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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