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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县教育局班班通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12 14: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明县教育局班班通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东明县教育局班班通工程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已具备采购条件。受东明县教育局的委托,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招标人:东明县教育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招标项目名称:东明县教育局班班通工程建设项目

四、招标项目编号:DSZBGK2016-027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项目内容:本项目不分包(实际数量以签订合同时为准)

序号

名称

1

互动、短焦激光投影机

2

云终端

3

局统一管理服务器

4

班班通云桌面服务器

5

班班通云桌面系统软件

6

交换机

7

壁挂箱及高拍仪

8

无尘米黄板

9

推拉绿板、内镶米黄板

10

有源电教音响

11

短焦吊架

12

施工、线材及其它

七、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 、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供应商为生产商或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项目标的物;

(3)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为用户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4)供应商具有独立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资格预审: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须通过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人现场报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被授权人现场报名);

4)需提供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需提供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供应商可自行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但必须于2016年4 月12日至2016年4月1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至下午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并附二份按顺序简装加盖单位公章(红色)的复印件供备案,到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报名及资格预审,过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300元/本,售后不退。

注:为便于了解工程细节,请于4月19日-20日教育局电教站领取勘测现场记录表,自行到现场勘测并预算到每个学校,分开报价。

九、开标日期及开标地点:

开标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明县教育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0530-7228026

邮箱:a274500@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530-5920090

邮箱:hz5920090@163.com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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