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城乡建设局路灯新建工程(15条无灯街)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牡丹江市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路灯新建工程(15条无灯街)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路灯新建工程(15条无灯街)设计
项目编号:SJ0300G16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杰春
项目联系电话:1351456628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牡丹江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徐杰春13514566281
联系方式:徐杰春135145662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洪颖13945388345
代理机构地址: 牡丹江市区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七、其它补充事宜”中的招标公告全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七、其它补充事宜”中的招标公告全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2日 11:00 至 2016年04月1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七、其它补充事宜”中的招标公告全文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七、其它补充事宜”中的招标公告全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4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4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七、其它补充事宜”中的招标公告全文
七、其它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6-015
项目招标编号:SJ0300G16007
1.招标条件
路灯新建工程(15条无灯街)设计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牡丹江市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路灯新建工程(15条无灯街)设计。
2.2工程建设地点:牡丹江市区。
2.3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测量、施工图设计、并同时免费提供勘察服务和施工图预算。
2.4设计周期:10日历天。
2.5设计费最高投标费率:6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
4.2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0453-6271560)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行为的《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
4.3投标人报名请于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项目设计负责人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本项目所有设计成员(桥梁专业1人、道路专业1人、给排水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证书,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必须证企相符,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1册),并持《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到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长安街永安路18号京江商务酒店6楼601室)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到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五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6年5月4日14时,地点: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5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牡丹江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hljcg/index.jsp?id=03)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牡丹江市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徐杰春
联系电话:1351456628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长安街永安路18号京江商务酒店6楼
联系人:陈洪颖
电话:13945388345
电子邮件:mdj6679238@163.com
开户行:牡丹江市建行第三支行
帐 号:23001707051050000991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七、其它补充事宜”中的招标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