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鄄城县什集镇2015年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开发
菏泽市鄄城县什集镇2015年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开发
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菏泽市鄄城县什集镇2015年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开发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地点位于鄄城县什集镇雪山寺行政村、康刘庄行政村。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采 购 人:鄄城县什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鄄城县什集镇政府什集街1号
项目负责 人:姬先生
联系 方 式:0530-2461001
电子 邮 件:jcsj2461001@163.com
三、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一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中华路1369号建设大厦二楼
项 目 负责人:刘先生 张女士
联 系 方 式:0530-5161606
电 子 邮 件:sdyn8899@163.com
四、项目名称:菏泽市鄄城县什集镇2015年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开发项目
项目编号:SDYN2016—020
五、采购内容:为冬暖式大棚和蔬菜拱棚物料供应及建设。
六、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三) 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农业种植技术研发、推广、咨询,可以承揽温室工程或拱棚的安装、施工或含轻钢大棚建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自愿参加该项目竞标者,请携带以下证件原件,自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18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除外)到菏泽市中华路1369号建设大厦二楼山东一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证件齐全,符合投标人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④税务登记证副本;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均须提供证件原件(①-④项)并附三份加盖单位公章(红色)的复印件。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一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