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和平县环境监测站委托,对和平县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 和平县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和公易采(公)[2016]11号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人民币玖拾壹万元整(¥910,000.00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1 |
各包要求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的财务状况报表或最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近期社保相关材料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必须取得省级或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检测所依据的标准(方法)现行有效(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检测能力附表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6年 4月 13日 |
报名登记备案起止时间 | 2016年4月13日起至2016年4月21日期间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报名登记备案方式 |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现场报名 |
报名登记备案地点 |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 0762-5612381 |
报名登记备案时应提供材料 |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书(如法人代表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6年5月10日 上午9:30时 |
开标时间 | 2016年5月10日 上午9:30 时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和平县阳明镇新社角前国土资源局十楼评标1室 |
采购单位及 联系人电话 | 和平县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62-5677981 |
采购代理机构 |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62-5612390 传真:0762-5612788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
收款人 |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银行账号 | 2006 0025 2920 0042 649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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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和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2-5687856 |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