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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人民法院关于“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12 10: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编号: HNTFLY-2016-001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就“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

项目编号: HNTFLY-2016-001

二、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采购内容:“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具体详见第二部分技术参数);

3.交货时间:30个日历天

4.交货地点:偃师市人民法院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所有采购内容安装调试、验收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体系,且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

    3.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4.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5.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相应生产或销售范围;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4122016418(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北京时间)

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

市洛龙区英才路34号院英才居403室)。

3、招标文件售价500/套,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支持邮寄。

4、报名时提交资料:报名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5、响应人根据项目需求,可自行考察现场,考察现场费用,响应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5 5日下午3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偃师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偃师市华夏路中段)。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5 5日下午3时;

开标地点:偃师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偃师市华夏路中段)。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偃师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马先生  1530379688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英才路34号院英才居403

联系人: 郭先生

电话:0379-65159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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