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交通运输局灵寿县2016年燃油税切块资金补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寿县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寿县2016年燃油税切块资金补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寿县2016年燃油税切块资金补助项目
项目编号:HBJC(2016)-0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桃果
项目联系电话:0311-82913228 1863217617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寿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灵寿县古城东路218号
联系方式:周书慧 0311-829683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余桃果 0311-82913228 18632176175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平山县城建设北大街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工程主要内容包括17.2公里,20条村道建设。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取得中标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5.524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2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2016年燃油税切块资金补助项目,冀财资环【2015】119号文件,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燃油税切块资金补助及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项目招标编号:HBJC(2016)-02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灵寿县2016年燃油税切块资金补助项目
2.2建设地点:灵寿县境内
2.3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工程主要内容包括17.2公里,20条村道建设。
2.3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及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取得中标资格。
4.工程预算:5055246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1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劳动用工合同和养老保险手册,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廉政查询通知书、外省企业进冀备案证(本省企业除外)。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5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开标日期: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寿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灵寿县古城东路218号
电 话:0311-82968311
联系人:周书慧
招标代理:河北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平山县城建设北大街9号
电 话:0311-82913228 18632176175
邮 箱:hebeijiacheng888@163.com
联系人:余桃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