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后勤管理处清华大学桃李园食堂排烟设备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清华大学后勤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华大学桃李园食堂排烟设备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华大学桃李园食堂排烟设备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CEIECZB01-16CS024(清后招2016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思佳
项目联系电话:010-5989311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华大学后勤管理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
联系方式:郭老师627824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思佳010-5989311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总公司北师大办公楼603室(北师大加油站旁,教育报刊社院内)。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货物及服务名称、数量及预算: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 量 | 预算 |
1 | 食堂排烟设备 | 详见技术规格及要求 | 人民币209万元 |
3、简要技术要求:304# 1.2mm厚优质不锈钢板制作烟罩。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有关规定。3 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并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中不锈钢板材检验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5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6 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7 投标人须具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8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未出现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中的承诺书原件。9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10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2. 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2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总公司北师大办公楼603室(北师大加油站旁,教育报刊社院内)。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邮购或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总公司北师大办公楼6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若邮购,需另付邮寄费人民币50元,请按本公告第19条所述我公司账户信息汇款,随后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我公司,并注明: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姓名及其e-mail地址、拟投标包号等内容,并联系我公司确认传真信息,我公司在收到汇款后会及时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2、账户信息:
开户名: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文慧园支行
账 号:340263902979
3、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4)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