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2015年古楼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经济苗木询价采购函(二次)
各供应商:
受枞阳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购买一批苗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项目编号: ZYZC-2016-019
2、项目名称:枞阳县2015年古楼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经济苗木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 苗木一批(具体苗木规格及参数详见附件)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依法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同时从事苗木生产或销售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三级)以上的资质证书或具有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苗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5、报价函构成:
(1)报价函封面;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加盖公章);
(3)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规格响应表;
(6)质量保证书;
(7)售后服务承诺书;
(8)供应商认为满足询价函各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6、报价要求:
(1)报价依据:见“3、采购内容”。
(2)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函中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计算为准。供应商不同意按此修正的作废标处理。
(3)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函的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单价、总价)及服务承诺。本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予评审。
(4)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价款、栽植、更换种植土、劳务、支架、质检、养护、运费、保险、税费、技术服务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约定的所有责任、义务的一切风险。
(5)最高控制价(人民币):最高控制价为30.7万元。若投标供应商所报的投标总价格高于最高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6)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报价函内容与格式编制报价函(报价函的每一页都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不按报价函内容与格式编制的,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7、报价函递交:(在开标前30分钟内递交)
(1)报价函一式两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
(2)投标人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像书籍一样装订)、密封,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标明询价函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递交地点。
8、质量及验收要求:
(1)苗木应符合本询价函附件中规定规格和数量要求;
(2)苗木主干基本挺直(特殊姿态要求除外),树形完整,生长健壮,顶芽饱满,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等基本质量要求;
(3)供应商在供应苗木时应出具法定植物检疫主管部门签发的检疫合格证书;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现金用密封袋密封好,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人的名称)
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规定供货结束经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如果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现场没有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报价函将不被接收。
10、合同签订及供货日期:成交供应商在网上公示后必须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两日内工程必须开工,15个日历天完工。
11、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 一年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计算日期)付合同价款的40%(造林当年成活率茶、油茶须在90%以上),余款20%二年后面积保存率须达到100%,株数保存率茶叶、油茶在85%以上。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12、评审原则:
(1)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投标人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2)如有效最低报价相等则现场抽签决定。
(3)本次询价采购中如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3、报价函接收截止时间:
报价函递交地点: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枞阳镇银塘路46号)。
14、开标时间:
15、开标时现场验证: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三级)以上的资质证书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苗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证书。(以上均为原件)
16、联系方式: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手机):0556-2850345
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