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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三川镇水系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11 17: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栾川县三川镇水系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栾川县三川镇水系治理工程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栾川县三川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栾川县三川镇水系治理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栾川县境内;
2.3招标范围:栾川县三川镇水系治理工程项目配套设备;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交货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设备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具有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
3.3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工程所需的液压坝金结设备的生产能力;
3.4企业无不良经营记录,无关、停、并、转行为;
3.5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金属结构工程的业绩(至少提供两份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必须包含企业和企业法人,出具时间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五洲大厦1716房间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无不良经营记录承诺书、2013年1月1日以来业绩、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验原件且留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标段;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县三川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608466029
代理机构:北京天融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30447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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