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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云山景区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11 17: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冠云山景区道路绿化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潘河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冠云山景区道路绿化工程;
2.2招标编号:HNSX(m)-2016005;
2.3工程概况:冠云山景区道路两侧绿化,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卢氏县潘河乡;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已参加社会保险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6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18
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⑤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社保证明及无在建证明;
⑦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
⑧ 企业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 3 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4.3 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资料。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3日15时00分,地点为 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信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卢氏县潘河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胡石磊
电 话:186039838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栋
电 话:15239899300 15936875123
电子信箱:1552901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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