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2015年度下半年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奖补资金设备采购项目变更通知
一、招标编号:嵩公交易采购[2016]005号。
二、项目名称:2015年度下半年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奖补资金设备采购项目
三、变更事项:
(1)、 原招标公告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标段:正三轮摩托车、铲土运输机械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投标人在
现变更为: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第二标段:垃圾车、洒水车、脚踏三轮车、街道清洗清扫车、垃圾箱、垃圾屋及保洁制服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范围包含摩托车生产经营销售。
现变更为:投标人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其他内容不变。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