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财购计[012]号连江县医院新院项目、连江县可门港医院项目、连江县精神病院项目招标公告-ZFCG-2016-08
作者: 发布于:2016-04-11 00:00:0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连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ZFCG-2016-08(2016连江财购计[012]号) 2、招标项目内容:连江县医院新院项目、连江县可门港医院项目、连江县精神病院项目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连江县医院新院项目、连江县可门港医院项目、连江县精神病院项目 | 其他服务 | 承建、建设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连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陈先生0591-62999261 | 连江县 | |
3、预算资金:260000.000000万元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6-04-11至2016-04-18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 | 6、联系人: | 郑雪妹 | 7、联系电话: | 0591-87616211、87530730转810 | 传真: | 0591-87568219 | 公司网址: | http://www.fjzxzb.com | E-mail: | zhixin03@126.com | 8、投标人资格: |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成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有企业。(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4)投标人应保证自有资金不低于中标价的20%(即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计投资回报且必须在中标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位,每逾期一天按不高于自有资金的1%进行处罚。针对此条款,投标人须出具完全响应的专项承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具体处罚数额比例由采购人确定。(5)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6-05-03 09:0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6-05-03 09:0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 | |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300(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 开户名称: |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 | 银行帐号: | 087739120100304037933 | |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6-4-1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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