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公安局大周镇派出所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长葛市公安局大周镇派出所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葛市公安局大周镇派出所建设工程,已由长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投资【2014】18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葛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编号:长交建 [2016]GZ018号
2.2项目概况:本次项目长葛市大周镇派出所建设工程包括办公楼建设工程和餐厅、大门、外网建设工程等。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施工标段:
办公楼建设工程(建筑面积2495.17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砖混结构,建筑高度11.35米。设有生活给水系统、生活排水系统等配套工程);餐厅、大门、外网工程(餐厅建筑面积288.02平方米,1层,砖混结构,建筑高度4.2米;大门建筑面积26.82平方米,1层,砖混结构,建筑高度3.6米;外网工程混凝土路面车行道、砖铺人行道);
招标控制价:3717815.08元(其中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126367.9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同类项目业绩;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到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综合部报名(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5号楼15楼)。
报名联系电话:0374-6189133。
4.2 报名时携带资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
注:报名时除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外,其余证件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证件留存按顺序装订的复印件一份(A4纸,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同时提交投标报名表。《投标报名表》、《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在长葛市招标投标网(www.cgsztb.com)下载专区下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综合部(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五号楼15楼)。
5.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zbtb.com)、《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hangge.gov.cn)上发布。
8.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招标人:长葛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