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古槐佳院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平舆县古槐佳院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GC-G-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舆县古槐佳院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驻马店市财政局 以 豫发改投资【2015】938号、驻发改投资【2015】53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舆县住建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平舆县住建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平舆县古槐佳院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平舆县境内
2.2工程质量:合格
2.3建设规模:铺设道路1560平方米;建设给水管道工程136米:污水管道373米;敷设电缆113.6米,箱变一台,敷设燃气管道137.5米,垃圾处理站等。详见图纸
2.4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定,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3.3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单位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所递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3.4本项目投标企业需按照平政办【2013】68号文件规定缴纳诚信保证金,诚信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及数额(详见:招标文件)。
3.5本项目先勘察后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按时完工的承诺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企业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投标企业具备按时完成任务能力的承诺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六大员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无行贿犯罪查询涵。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请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至 2016 年 4 月 15 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图纸4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河南省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一厅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2万元/标段,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请各投标报名单位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投标保证金到帐的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下列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各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将在开标现场查验,未能在规定时间到帐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标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交纳无效。
开 户 行:工行平舆县支行
收款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715 0283 1904 8888 858
联系电话:0396-5000266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舆政府网》、《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平舆县监察局驻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
监督电话:0396-5006110、5000026
招 标 人:平舆县住建局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96—502266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康女士
联系电话:15938081234
2016年4月 11日
本招标项目的任何通知文件(若有)、招标控制价将发布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上,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