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自来水公司新建水源井工程招标公告
尉氏县自来水公司新建水源井工程己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尉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处理招标中相应事宜。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2.2 项目编号:尉财采2016(043)号
2.3 建设规模:新建水源井5套(每套含350米水源井1眼和600米水源井一眼)
2.4 建设资金:约220万元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尉氏县自来水公司新建水源井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尉氏县自来水公司新建水源井工程监理
2.7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所包含范围内的全部施工
监理标段:施工过程及保修期内全监理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凿井工程专业一级资质,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具有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原件(必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投标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尉氏县城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开源机械厂院西二楼)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标段: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必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等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否则不予接受】。
4.3监理标段: 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对已换发新版资质证书并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以及资质证书二维码标识查阅企业相关信息的,不用出示新版资质证书原件,但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以上网站的企业资质网页查询信息)、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必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等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否则不予接受】。
注: 1、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段为500元/份,监理标段为300元/份。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尉氏县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开源机械厂院内三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 标 人:尉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路先生
电 话:13781139199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翟先生
电 话:15137873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