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教学楼采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作者: 发布于:2016-04-11 07: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CZGC-160404
1、本招标项目长春工程学院教学楼采暖改造工程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编号为X[20160322]-0242号的吉林省省级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按招标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2、工程名称:长春工程学院教学楼采暖改造工程
2.1 工程内容:学校教学楼采暖改造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工程学院校内
2.3 工期: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8月31日
2.4 项目总投资额:159.9978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三级资质,须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5年)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一项及以上;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度-2014年度)不亏损;
3.4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项目经理资格: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7 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发售招标窗口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资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埠投标人应按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备案证明书)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9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长春工程学院
联系人:马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珲春街与平泉路交汇水务集团2楼招标一部
联系电话:15843105066
联系人: 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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