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协委员工作活动室维修改造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6-15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政协委员工作活动室维修改造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吉财采计X【20160219】-100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财政性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委员会办公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春市上海路656号
2.2 招标范围:省政协委员工作活动室维修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2.4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5 采购预算:259.8709万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两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6日11时 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委员会办公厅
地 址:长春市上海路656号
联 系 人:薛景春
联系电话:0431-8290533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 系 人:李艳玖、申晓晶
电 话:0431-87991406、87990285
监督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6 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