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沂水县院东头镇峙密河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沂水县院东头镇峙密河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沂水县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沂水县院东头镇驻地
联系人:代主任
联系电话:13791580506
二、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沂市沂蒙路与天津路交汇南100米金猴名居1A座1207室
联系人:张工 徐工
联系电话:0539-7200961 15866419321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沂水县院东头镇峙密河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
项目编号:2016-HCZBLY-008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C-2016-081
四、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给排水或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于本企业);
(4)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6)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施工负责人市政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沂水县院东头镇峙密河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投标报名申请书”字样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每个投标申请人需提供2份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 4月11日至2016年4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沂水办事处(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 5月 6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大写金额:叁万元整)。
2、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纳到以下账户,不接受现金。以其他帐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院东头镇峙密河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投标保证金。
帐户名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水支行
帐号:800 003 301 004 600 001 378
2016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