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环境保护局惠城区分局惠城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配套方案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惠州市筑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环境保护局惠城区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惠城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配套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惠城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配套方案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区财采2016006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项目联系电话:0752-783092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惠州市环境保护局惠城区分局
地址:江北文昌二路28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752-78309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惠州市筑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黄工; 电话/传真:0752-2560920
代理机构地址: 惠州市演达大道41号德明合立方二单元601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采购项目编号:区财采20160067
二、采购项目名称: 惠城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配套方案编制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及采购方案数量: (投标报价超出对应预算金额的作废标处理);
项目名称 | 预算费用(万元) | 采购方案数量 | |
惠城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配套方案编制项目 |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50 | 1 |
木沥河达标方案 | 5 | 1 | |
鲤鱼涌达标方案 | 10 | 1 | |
“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 15 | 1 | |
合计 | 80 | 4 |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项目内容:惠城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配套方案编制项目;
2.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乙级及以上级资质;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1日 09:30 至 2016年04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演达大道41号德明合立方二单元601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5日 17: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1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惠州市演达大道41号德明合立方二单元601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乙级及以上级资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