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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医院后备电源发电系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11 09: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昌宁县人民医院后备电源发电系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资金己落实。采购方式已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昌宁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本次后备电源发电系统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后备电源发电系统采购[采购编号:TRZBC2016-40]

二、采购项目内容:

1. 本次采购内容涉及到的相关设备、设施、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技术培训、交货及售后服务等;采购设备名称及数量详见附表,共划分为1个标包,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购预算:¥1450000.00元;

3.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4.交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投标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企业证件;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或销售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次采购项目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生产厂家须提供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及相关认证证书;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的产品代理授权书或针对本次的项目授权书,及厂家或总代理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彩页资料原件及相关说明书;

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生产和销售的产品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的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产品通过检验检测合格;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等方面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4.供应商须提供公司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保证在有效期内(可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

5.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所承担过同类项目的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采购产品代理授权书中应注明授权生产厂家及被授权供应商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

1.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书)、相关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合法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投标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报名时间:2016041120160415【每日上午0800-1130分,下午1430--1730分】,逾期恕不受理;报名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象山路5号)

七、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同一生产厂商只能出具一份产品授权委托书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按报名先后顺序接受先到的报名,产品授权争议的,供应商自行解决,与其它人无关。

八、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满足本公告条件要求且合格的供应商可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宁县体育场北侧一楼)。

九、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及招标文件金额:

1.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00元整;

2.招标文件费:人民币1000.00元整。

十、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147689

联系人:女士

十一、其它事宜

采购单位:昌宁县人民医院

地址:保山市昌宁县右甸镇长青路2

联系电话:0875-7120363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保山市财政局向东100处)

联系人:女士  先生

电话:0875-2147689、传真:0875-2147689

备注:供应商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附表:昌宁县人民医院后备电源发电系统采购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产品要求

是否提供厂家授权书

交货及安装地点

1

后备电源发电系统采购

输出功率:1000KVA

额定电压:400/230Vi

额定电流:1800A

额定频率:50HZ

额定转速:1500/min

功率因素:0.8(滞后)

相数:三相四线制

机组尺寸:5000mm×1900mm×2250mm

重量:7800KG

配置:柴油机、发电机、集装箱式低噪音箱、自起动功能、分体式自动切换柜

1

合资

昌宁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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