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EITCL-JL-QTGC-16033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琪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071982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南环城路与人民大街交汇
联系方式:李琪0431-850719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金琳1384309236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长春水务集团2楼招标4部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招标条件
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春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拟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授权,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合作方进行招标。本项目共划分九个标段,通过长春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前期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超过3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诚邀合格申请人前来投标。
2.标段划分及招标规模
标段 | 工程名称 | 总投资 (万元) | 起止点 | 总长度(米) |
1 | 长春市皓月大路综合管廊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绕城高速-西四环路) | 107697 | 绕城高速-西四环路 | 4410 |
2 | 长春市南部新城芳草街综合管廊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丙四十七路-甲二路) | 52701 | 丙四十七路-甲二路 | 3200 |
3 | 长春市南部新城丙五十四路综合管廊工程(丙六十七路-芳草街) | 18572 | 丙六十七路-芳草街 | 1258 |
4 | 长春市南部新城甲三路综合管廊工程(乙三路-甲二路) | 26188 | 乙三路-甲二路 | 1192 |
5 | 长春市东三环路综合管廊工程(河东路-四通路) | 56451 | 河东路-四通路 | 1200 |
6 | 长春市河东路综合管廊工程(东环城路-东翔大街) | 142312 | 东三环-东翔大路 | 6500 |
7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腾飞大路(市界-前程路)综合管廊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146202 | 市界-前程路 | 5000 |
8 | 临河街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净乙一路-净月快速路) | 125702 | 净乙一路-净月快速路 | 5500 |
9 | 长春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南部新城乙六路(芳草街-甲三路) | 56276 | 芳草街-甲三路 | 2800 |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编号:CEITCL-JL-QTGC-160334
5.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资金拟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筹集;
6.招标范围:负责招标范围内管廊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其中8、9标段纳入投资、运营范围,但不纳入施工范围。
7.计划合同履约日期(或服务期限):本项目的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3年)
8.质量(或服务)标准:建设标准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工程维护标准必须符合国家以及吉林省、长春市的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
9.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采取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相结合的付费方式。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社会资本必须为通过长春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前期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本项目不允许未参加长春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前期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或不合格的社会资本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3210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1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长春水务集团2楼招标4部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原件和授权人身份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政务中心3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春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拟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授权,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合作方进行招标。本项目共划分九个标段,通过长春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前期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超过3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诚邀合格申请人前来投标。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长春市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