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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消防总队武警北京市消防总队建立固定资产回收入围单位库遴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08 17: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消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北京市消防总队建立固定资产回收入围单位库遴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北京市消防总队建立固定资产回收入围单位库遴选项目

项目编号:1641STC503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建莉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21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消防总队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号

联系方式:赵警官 010-6616753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建莉、宫经娜、张静、封勋010-62688213、62688228、6268825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入围服务期限

实施地点

简要技术要求

01

建立固定资产回收入围单位库

3年

北京市消防总队

1)拟选择不多于3家供应商建立固定资产回收入围单位库,用于老旧空调、烧水器、笔记本、计算机打印机、桌椅等固定资产回收销售;

2)本次首批固定资产回收内容包含老旧空调、烧水器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服务需求,清单以供应商实际踏勘为准;

3)本次将选取入围候选供应商中投标报价最高者作为本次首批固定资产回收的中标人。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投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8日 17:00 至 2016年04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支持开展信用担保,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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