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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长江路步行街综合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10 16: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长江路步行街综合改造工程监理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长江路步行街综合改造工程监理招标

项目编号:CEITCL-JL-CZFW-16038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东

项目联系电话:1584310209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北凯旋路

联系方式:张旭 135044602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东 1584310209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水务集团二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长春市长江路步行街综合改造工程监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2 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为房屋建筑工程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1人。近三年(2013-2015年)完成过1项以上类似监理业绩;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否则予以清退,并扣除履约保证金;3.3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2014、2015)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 外省单位要求:外省监理企业还需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备案手续。3.8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1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水务集团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总监证书、外省入吉备案(外省企业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会水务集团2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会水务集团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满足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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