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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南环路花卉市场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抓拍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08 16: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0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武安市交警大队南环路花卉市场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抓拍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44510020006
项目联系人:董健
项目联系电话:15175025055
采购人:交警大队
采购人地址:武安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13832099819
代理机构:邯郸市恒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人和街179号融富中心A区4号楼1单元30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5507024
预算金额:31.1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4月20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4-1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4-1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处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有承担该项目的能力;(3)供应商应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壹级资质、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4)非产品制造商投标的,需要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红绿灯电警抓拍系统主要设备(抓拍单元、终端服务器、平台软件、补光灯)的授权书及质保函和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公安部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5)产品制造商投标需要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投红绿灯电警抓拍系统主要设备(抓拍单元、终端服务器、平台软件、补光灯)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质保函和公安部相关检测报告;(6)投标人同时应具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以及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7)投标人应持有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否则投标无效;(8)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以优先接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为准,不在接受其他生产商或代理商报名)。(9)为保证本次采购设备的兼容性及与武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原管理平台系统的无缝对接,供应商须提供无缝对接承诺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于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持资格要求中证件的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一份,到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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