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禁毒总队禁毒宣传长廊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省禁毒总队禁毒宣传长廊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省禁毒总队禁毒宣传长廊建设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公安厅委托就河南省禁毒总队禁毒宣传长廊建设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河南省禁毒总队禁毒宣传长廊建设工程
2、招标编号:豫财竞谈-2016-413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范围:河南省禁毒总队禁毒宣传长廊建设
5、工 期: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4月14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上午:09:00 —11:30 ,下午:14:30 — 17:00在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座1202室)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2、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其他证明文件。
注:证明材料现场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
五、响应性文件的递交及地点:
1、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15日下午3:00整
响应性文件接收地点: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B区1206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公安厅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881138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585915
监 督 人:河南省公安厅纪委
联 系 人:刁先生
电 话:0371-65882328